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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7
关于盐池县"绿盾2017"哈巴湖保护区清理
整治专项行动八月份工作进度的函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5号)、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73号)及盐池县人民政府要求,我县哈巴湖管理局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哈巴湖保护区清理整治工作,现将工作进度说明如下:
一、 已完成的工作
(一)逐点实地核实
经逐点实地核实, 2015--2016年卫星遥感监测哈巴湖保护区人类活动为9类128处,其中:工矿用地1处、池塘2处、耕地15处、植树造林地1处、房屋及棚舍48处、输电设施22处、自来水及光缆管道6处、道路21处、其它人工设施12处,在此基础上,经多次全面摸排,彻底核查,新梳理出15 处,整治任务总数达到 143处。
(二)依法清理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是根据使用土地性质、建设内容、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对2016年卫星遥感监测哈巴湖保护区9类128处人类活动分类清理整治。形成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清理整治工作,哈巴湖管理局、环林局、国土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开展哈巴湖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抓好清理整治工作。主要整治措施为加强管理、办理手续、加强监管、依法拆除,其中,已完成整改35处,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34处,2017年8月30日前签订监管协议36处,2018年8月30日前依法拆除、10月30日前恢复生态23处。二是自查梳理15处人类活动清理整治,措施为2017年8月30日依法拆除设施设备,实施生态恢复。
二、 正在推进中的工作
目前,已完成《盐池县"绿盾2017"哈巴湖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审定,待盐池县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01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