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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0
盐环林发〔2017〕28号
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关于调整各站所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的通知
局属各站所:
根据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经局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因事设岗,因人定岗,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各站所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督办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件草拟、审核、清理、汇编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统计、档案、信息、信访、安保、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环境保护和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指导本系统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协助局纪委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理。
主 任:王岩林
工作人员:郭向泽 冯彩萍 丁 捷 陈 芳 刘晓芳 王 莉
张 婷
二、财务室
主要职责: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治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主 任:徐德巧
工作人员:冯君梅 梁 成 胡莉娜 郑艳艳
三、森林派出所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林木资源,并由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授权代行《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及保护、开发利用;负责护林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受理与查处各种林业行政案件;
所 长:官 平
工作人员:王学斌 闫长智 徐 凤 乔发宾 刘志民
四、环境监测监理站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辖区内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牵头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按权限审批区域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负责审批危险废物转移事项。
站 长:谢 玉
副 站 长:孙彦香 夏晓波
工作人员:高 翔 冀永斌 苏秉荣 尤文玉 杨子云
王 睿 郭富华 李 晶 李月莲 王志文
叶丽萍 聂钰奇 罗小军 陈晓宇 任 晨
张皓程 何振宁 张 雪 陈玉玮 王文豪
五、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林业建设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县生态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土地防治工作;指导国有场圃及基层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工作;推广林业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林业技术;加强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负责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的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参与拟订有关天然林保护、重点公益林保护、湿地保护;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湿地保护的长远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并依据年度工程实施情况提出工程建设调控意见,并监督实施单位完善建设内容;做好资源清查、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核查工作;指导乡镇做好森林资源和湿地管护;负责信息及资料的收集、整档、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
主 任:谢国勋
副 主 任:孙果、郭琪林
工作人员:张玉萍 周 广 古秀琴 刘燕婕 张建军
吴学慧 马之酒 郭永胜 郭 婷 黄晓彦
张武斌 闫 礼 宋翻伶
六、退耕办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退耕还林方案编制、组织实施、验收、资金兑现、效益评估等工作。
主 任:郭琪林
工作人员:古秀琴 张存贤
七、种苗检疫站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病虫害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开展辖区内种苗检疫工作;负责签发林木调运检疫证书;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扑灭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区林木病虫害的发生种类危害程度和种群动态,定期为生产、防治提供病虫害的调查和测报资料,编制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计划,为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承担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指导防治工作;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推广应用防治新技术。
实施国家有关林木种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和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子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种质资源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环节的违法行为;承办《种子法》赋予其他执法事项及环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站 长:王宁庚
副 站 长:李永红
工作人员:李月华 李 敏 张海波 陈 磊 贾瑞祥
八、项目办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土地防治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外援项目规划、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负责外援项目区林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主 任:王建红
副 主 任:郭海峰
工作人员:成兴兰 杨学武
九、林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森林(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进行监督管理,对伐区作业进行检查验收;依法对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及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对木材及其产品的经营加工管理,主要是依法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负责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负责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和林地(林权)管理的方针、标准、办法,并负责监督执行。
主 任:王建红
工作人员:秦利邦 殷兆军 柴自胜
十、绿化办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美化方面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组织做好绿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核、申报、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保护工作。
主 任:郭毅
工作人员:杨树森 张淑梅
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017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